欢迎您访问山东教师资格网! 本站为【教师伴】旗下山东教师资格考试民间交流网站,最新山东教师考试动态请各位考生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www.sdzk.cn或当地教育局所示为准。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招聘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微信小程序

教师商城购课入口

在线咨询
公众号
交流群
考生交流
合作联系
在线做题
短信提醒
教师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获取验证码

特别提醒:

1.提醒为短信模式,请填写本人正确的手机号码

2.确认预约后,会有专门的客服确认您预约的项 目,请保持通讯畅通

3.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客服热线:
18053199709 或点击网站首页的在线咨询

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08-17 16:53:26
作者:
娄老师
阅读:
来源:
山东教师资格证
各区、市教体局,市直各职业学校:
  为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实践教学水平,保证我市中职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的通知》(教师〔2016〕3号)、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实行)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3号)、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应用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组织教师企业实践,旨在构建教师企业实践体系,建立教师企业实践考核和成绩登记制度,完善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创新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全员性原则。将中职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纳入教师培训规划,把教师企业实践学分纳入教师考核内容。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教师每次到企业实践安排不少于1个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按学期安排教师到企业,进一步提高实践培养质量。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专业教师应先实践再上岗。公共基础课教师也应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
  (二)针对性原则。应会同企业结合教师专业水平制订企业实践方案,根据教师教学实践和教研科研需要,确定教师企业实践的重点内容,解决教学和科研中的实际问题。
  (三)实效性原则。要将组织教师企业实践与专业建设、学生实习、专题调研等与校企合作密切相关的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有效对接,安排教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企业实践。企业实践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把企业实践收获转化为教学资源,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
  三、实践内容和形式
  (一)教师企业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掌握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二)教师企业实践的形式。包括到企业专题调研、考察观摩、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岗位兼职或任职、参与企业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也可以结合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生产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探索教师企业实践的多种实现形式。
  (三)教师企业实践的要求。企业实践结束后,需完成一份实践总结,一份专业课程建设报告。
  四、实施程序
  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由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和人事处(教师工作处)统筹管理,各区市教体局负责所属职业学校的协调组织,各中职学校组织具体实施。
  (一)企业实践计划的上报。各中职学校会同企业制定教师企业实践计划,每年9月15日前将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计划》(附件2)分别报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和各区市教体局。各区市教体局负责所属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计划的汇总上报,市直职业学校直接上报。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后,发文公布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计划。
  (二)企业实践的组织。各职业学校按市教育局公布的实践计划组织实施,按照“对口”原则安排教师到企业技术性岗位(工种)进行实践。企业应解决实践教师必需的办公、生活条件,明确管理责任人和指导人员(师傅),实施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教师实践期间要做好安全防护,职业学校和企业要协商根据实际需要为实践教师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鼓励实践教师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承担企业职工教育与培训、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与推广等工作。
  (三)企业实践的考核。教师企业实践要有严格的考勤制度,实践结束后,由实践企业和所在学校对教师企业实践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填写《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鼓励实践教师参加行业企业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四)企业实践的学分认定。每年8月31日前,各学校将企业实践合格教师的《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附件3)和《教师企业实践汇总表》(附件4)分别报市教育局和各区市教体局,由市教育局和各区市教体局分别审核、汇总市直职业学校和所属职业学校以上材料,对照市教育局公布的实践计划审核确认并认定培训学分,上传市教师培训管理平台。
  教师到企业实践学分按照学年度登记,到企业实践考核合格,每满一个月计20学分,5年累计到企业实践不少于6个月,学分登记不超过120学分。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中职学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教师企业实践工作。
  (二)经费保障。各校校本培训资金可用于教师企业实践。教师实践期间享受学校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培训费、差旅费及相关费用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支付。
  (三)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教师企业实践的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鼓励职业学校整合校内外企业资源建设具备生产能力的校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遴选一批共享开放的示范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不断扩大教师企业实践资源。
  (四)建立督查机制。成立督查组,不定期组织到教师实践企业进行巡查监督。
  未尽事宜,请分别与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和人事处联系。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联系人:孙素娟,电话:85912847
  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张文学,电话:85912935
  
  
  
  青岛市教育局
  2018年8月13日
免费领取教资笔试/面试/普通话备考资料> >

教师资格备考指导 立即定制专属备考方案

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