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试行)
- 时间:
- 2019-07-26 16:08:40
- 作者:
- 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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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教师资格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推进中小学教职工“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总体目标
建立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教师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重点引导教师从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城区优秀教师向农村薄弱学校流动,实现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激发学校内部活力,逐步实现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均衡。
三、主要交流轮岗方式
(一)学校发展共同体交流轮岗。按照《滕州市教育局关于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的指导意见》(滕教字〔2014〕59号)、《滕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
推进教师交流轮岗的通知》(滕教字〔2018〕74号),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结成学校发展共同体,城区学校选派优秀骨干教师、校长、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到农村学校支教任教,农村学校选派一定数量教师到城区学校交流,实现县域内优秀教师资源共享。
(二)学校联盟交流轮岗。作为共同体交流的补充和扩展,学校联盟成员学校与共同体牵头学校互派教师交流,实现更大范围的城乡教师交流与教师资源共享。
(三)新招考教师交流轮岗。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滕办发〔2018〕3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新招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须先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2年,同时农村学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新招考教师派出学校交流。
(四)镇域内交流轮岗。镇街学区(联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镇域内交流轮岗具体实施办法,鼓励初中学校、中心小学教师,成教中心和学区(联区)工作人员向本镇街薄弱小学或幼儿园交流。建立多种形式的教师交流机制,统筹教师资源,实现学区内优秀教师资源共享。
四、实施程序
(一)确定交流轮岗人数。市教育局对各镇街、学校教职工及在校学生情况进行调研,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结合各学校在校生数和班级数、学校类别、地理位置、师资结构等实际情况,确定滕州市学校发展共同体及教师交流轮岗名额指标(见附件)。各镇街学区(联区)也要根据各自镇域内学校和教职工实际情况安排镇域内交流轮岗指标,重点解决初中学校、中心小学教职工超编和成教中心、学区人员富余以及部分小学缺编的问题。
(二)制定交流轮岗方案。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各学校根据《滕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试行)和教育局确定的交流轮岗指标,制定学区(联区)、学校交流轮岗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岗位设置、个人申请、双向选择、竞聘上岗等环节,有序组织开展不同层面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三)加强校际沟通配合。共同体、学校联盟各牵头单位与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及时对接交流轮岗教师的学科、年级、学段等具体情况,8月26日前完成各项工作的对接,确保各类交流人员于8月30日前全部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激励政策。在职务(职称)评聘和特级教师评选工作中,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聘中级、高级教师职称、正高级教师职称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对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加大考核、评优、培训等方面的倾斜和支持力度。各镇街学区(联区)、各学校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从职评、考核、评优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
(二)落实相关规定。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文件精神,科学制定课时量标准。各中小学要制定和细化不同教师岗位课时量标准,综合考虑课程和难度、备课时间长短、作业批改量、教学班级和学生数量等因素确定,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从2018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完成最低课时量作为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将课时量标准纳入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目标任务。班级数要严格按照《滕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核定。
(三)强化教师管理。交流轮岗教师的交流期限,根据交流轮岗教师本人申请及双方学校工作实际确定,最短不得低于一年。交流轮岗教师要严格服从学校安排,在本轮交流期内不得申请再次与其他单位交流。参加交流教师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且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交流经历和农村任教经历。期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中有一次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参与有偿补课、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以及其他有违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交流经历和农村任教经历不予认定,并依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刘金山同志任组长,孙卫志、宋瑜同志任副组长,人事科、教研室、督导办、计财科、基教科、纪委办、思政科、师训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教师支教交流轮岗工作。各镇街学区(联区)、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交流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单位要正确把握教师交流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做好教师交流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教师交流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三)平稳有序推进。充分认识教师交流的复杂性、艰巨性。组织实施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科学、合理地推进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教师交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相关配套措施,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的教师,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考核监督。将教师交流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对各单位教育综合督导评估体系。要严格执行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纪律,交流教师要接受派出与派入学校的双重管理,以派入学校管理为主。要分别明确派出学校与派入学校各自承担的责任,对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以及对交流人员管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对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广大教师要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工作,不得以身体不好,照顾家庭、孩子等借口而不服从派入学校的工作安排或频繁请假,对拒不服从安排和组织管理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滕州市学校发展共同体及教师交流轮岗名额指标》
滕州市教育局
2018年8月13日
附件: 滕州市学校发展共同体及教师交流轮岗名额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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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学校 | 到农村学校支教人数(含新招考教师) | 成员学校 | 到城区牵头初中学校交流人数 | 到城区小学交流人数(具体学校见小学表) | 镇域内分流 到小学人数 |
荆河街道滕南中学 | 4 | 级索镇级索中学 | 20 | 10 | 50 |
3 | 滨湖镇望重中学 | 12 | 7 | 15 | |
3 | 滨湖镇滨湖中学 | 13 | 8 | 20 | |
4 | 姜屯镇姜屯中学 | 10 | 5 | 20 | |
3 | 市柴里矿区学校 | 6 | 8 | ||
大坞镇峄庄中学 | 10 | ||||
龙阳镇龙阳中学 | 16 | ||||
北辛街道北辛中学 | 4 | 东郭镇东郭中学 | 4 | 6 | 20 |
2 | 东郭镇第四中学 | 2 | 5 | 32 | |
4 | 大坞镇大坞中学 | 21 | 10 | 8 | |
5 | 木石镇木石中学 | 21 | 9 | 30 | |
5 | 西岗镇西岗中学 | 10 | 10 | 20 | |
官桥镇官桥中学 | 20 | ||||
荆河街道滕西中学 | 3 | 张汪镇张汪中学 | 4 | 5 | 13 |
2 | 张汪镇蒋庄中学 | 3 | 3 | 9 | |
2 | 鲍沟镇鲍沟中学 | 2 | 5 | 36 | |
2 | 龙阳镇龙阳中学 | 5 | 10 | 27 | |
市至善中学 | 4 | 官桥镇官桥中学 | 4 | 21 | 10 |
4 | 大坞镇峄庄中学 | 4 | 7 | 7 | |
6 | 东沙河镇东沙河中学 | 7 | 10 | ||
6 | 东郭镇党山中学 | 24 | |||
龙泉街道滕东中学 | 4 | 羊庄镇羊庄中学 | 4 | 22 | |
2 | 羊庄镇第二中学 | 2 | 8 | ||
3 | 界河镇界河中学 | 10 | 8 | 15 | |
2 | 南沙河镇南沙河中学 | 15 | 10 | ||
市墨子中学 | 6 | 柴胡店镇柴胡店中学 | 6 | 9 | 30 |
8 | 洪绪镇洪绪中学 | 2 | 3 | 15 |
滕州市学校发展共同体及教师交流轮岗名额指标 | ||||
牵头学校 | 到农村学校支教人数(含新招考教师) | 成员学校 | 到城区城区交流人数 | 农村中学到城区小学交流人数 |
市实验小学 | 8 | 柴胡店镇小学 | 15 | 官桥中学11人; 东郭中学6人; 东郭四中5人; 洪绪中学3人; 级索中学10人; 柴胡店中学9人。 |
2 | 鲁化厂区学校 | 4 | ||
4 | 田陈矿区学校 | 8 | ||
8 | 洪绪镇小学 | 12 | ||
20 | 东郭镇小学 | 5 | ||
10 | 张汪镇小学 | |||
10 | 羊庄镇小学 | |||
10 | 鲍沟镇小学 | |||
市第二实验小学 | 10 | 鲍沟镇小学 | 5 | 鲍沟中学5人 |
2 | 蒋庄矿区学校 | 8 | ||
2 | 八一矿区学校 | 8 | ||
市第四实验小学 | 6 | 滨湖中心小学 | 10 | |
4 | 滕州市第三实验小学 | 4 | ||
井亭矿区学校 | 6 | |||
8 | 羊庄镇小学 | |||
北辛街道中心小学 | 9 | 大坞镇小学 | 12 | 木石中学9人 峄庄中学7人 西岗中学10人 大坞中学10人。 |
9 | 木石镇小学 | 12 | ||
9 | 西岗镇小学 | 12 | ||
9 | 东沙河镇小学 | 7 | ||
官桥镇小学 | 15 | |||
12 | 东郭镇小学 | |||
荆河街道中心小学 | 20 | 张汪镇小学 | 3 | 姜屯中学5人; 张汪中学5人; 蒋庄中学3人; 龙阳中学10人; |
10 | 龙阳镇小学 | 8 | ||
7 | 姜屯镇小学 | 10 | ||
8 | 级索镇小学 | 18 | ||
2 | 柴里矿区学校(小学) | 2 | ||
龙泉街道中心小学 | 15 | 羊庄镇小学 | 8 | 界河中学8人; 东沙河中学7人; 望重中学7人 滨湖中学8人 |
5 | 南沙河镇小学 | 10 | ||
5 | 界河镇小学 | 20 | ||
善南街道中心小学 | 4 | 官桥镇小学 | 5 | 官桥中学10人 |
5 | 张汪镇小学 | |||
另:田陈矿区学校到张汪镇小学交流8人,蒋庄矿区学校到鲍沟镇小学交流12人, 八一矿区学校到羊庄镇交流1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