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东营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的通知
- 时间:
- 2019-03-08 14:57:42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山东教师资格证
各县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属职业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东营市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行动计划(2016-2020年)》,加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东政办字
〔2011〕1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大赛设财经商贸、加工制造、交通运输、信息技术、石油化工、医药卫生、旅游服务7个专业类别共25个比赛项目。
二、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须是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具有全日制一、二、三年级正式学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下的在校学生。对照大赛专业、项目,凡是开设相应专业、有符合条件在校学生的学校均须组队参赛。全市技能大赛往届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参加同一专业的比赛。参加比赛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学生资格审查,分别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三、奖励办法
大赛对参赛选手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占参赛人数的10%、20%、30%。根据《东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试行)》(东教发〔2013〕48号),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选手、指导教师、学校给予通报、奖励。
获奖选手升学按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为加强大赛组织领导,成立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2.大赛报名时间为3月12日14日。每个比赛项目每所学校限报1队,每所参赛学校须确定领队1人,每一个参赛项目报联络员1人。报名时须提交参赛选手报名表一式2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3.大赛拟于2019年4月份进行,大赛规程、大赛比赛时间、地点及有关活动安排等,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研究确定,另行通知。
4.各县区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东政办字〔2011〕143号)有关要求,组织好本县区的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在政策上给予倾斜、经费上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