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烟台招远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二批次)
- 时间:
- 2019-06-18 10:23:25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山东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招远市2019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招远市的中国公民,可在招远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详见烟台市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做出认定结论和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认定机构
在招远市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招远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2批次网报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8:00—6月27日17:00,认定机构现场审核确认前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在7月9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在本批次进行网上申报。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国家、省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和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注: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与体检表贴的照片、现场确认时上交的照片必须为同一底版,否则在现场确认检查不符合要求必须修改。
3.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在招远市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选择招远市教育体育局为认定机构,选择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为现场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教师资格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需持本人身份证、《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空白表格(提前将检查表中姓名、性别、申报学段及学科、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填写完整),粘贴本人与网报及现场确认上交的同底板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自行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前一天避免喝酒、熬夜、过度劳累,需空腹体检,即在体检的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不得进水进食。体检完毕后,由体检医院在《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论应为合格,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向体检医院出具妊娠证明免予检查,妊娠证明贴在体检表背面。接到医院体检复查通知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二次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规定时间内,自行到体检医院领取《烟台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表在照片和结论处必须有体检医院盖章),待申请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提交。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时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填写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体检医院 | 体检时间 | 咨询电话 |
烟台芝罘医院 (芝罘区青年路51号芝罘医院东头健康管理科) | 6月24日-7月13日 (周一至周六上班)7:30-10:00 | 0535-2960282 |
烟台业达医院 (开发区泰山路11号,门诊楼6楼622房间) | 6月21日-7月2日(周六周日不上班) 7:30-9:15 | 0535-6108592 |
莱山区第一人民医院 (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81号妇产科住院楼 二楼体检中心) | 6月25日-6月28日 7:30—9:00 | 0535-6716760 |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牟平区金埠大街717号健康体检部) | 6月21日-28日 7:30—9:00 | 0535-4770469 0535-4770458 |
海阳市中医院 (海阳市新元广场北中医院5楼) | 7月2日-7月6日 7:30-11:30 | 0535-3109682 |
莱阳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中心 (莱阳市旌旗西路378号) | 7月1日-10日 7:30-9:30 | 0535-7181815 |
栖霞市人民医院 (栖霞市民生路259院门诊科) | 6月24号-6月29号 上午7:30-11:00 | 0535-3376572 |
蓬莱市中医医院 (蓬莱市南环路132号) | 6月21日-7月5日 (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7:00-9:00 | 0535-5667361 |
长岛县人民医院 (长岛县长山路37号) | 6月21日-28日 8:20-9:00 | 0535-3212054 |
龙口市人民医院 (环城北路1366号龙口市人民医院门诊楼 一楼东头健康查体科) | 6月21日-22日 6月24日-28日 8:30-9:00 | 0535-8776899 |
招远市中医医院 (招远市东城新区温泉路与泉山东路交汇处 二楼健康体检科) | 6月24日-6月29日 7:30-9:00 | 0535-8160720 |
莱州市妇幼保健院 (莱州市文化东街788号,保健院2号楼4楼 查体中心) | 6月21日-6月28日 7:30-9:00 (周六周日不上班) | 0535-287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