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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日照教师资格证面试公告

时间:
2019-12-03 15:12:58
作者:
娄老师
阅读:
来源:
山东教师资格证
  山东教师资格网提供山东教师招聘最新考试公告、面试公告、山东省各地区教师新闻等。为考生提供便利的考试信息查询通道。更多山东教师招聘信息、山东教师新闻敬请关注山东教师资格网。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现将日照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日照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实习支教师范生教师资格面试报考说明》见附件1;《港澳台居民教师资格面试报考说明》见附件2):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地在日照市的中国公民。

  (二)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科目。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科目;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7个科目;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确定。

  选报面试科目时,请考生注意:

  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已取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201A、202A、301A、302A。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其中,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0日至13日。

  2.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户籍地、就读学校或居住地在日照的一般考生(非实习支教师范生)可选择“日照”(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面试考区。

  3.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选择考区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考区选择错误、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2019年下半年笔试报名关键信息错误,审核机构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将不予审核通过,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二)现场审核。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前往指定确认点办理审核和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对于走错确认点的考生,不予办理审核确认,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请考生认真核对确认点。

  1.确认地点及时间。

  (1)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日照驻地高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生(就读学校在日照市)须本人前往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综合事务大厅进行确认。

  确认时间:12月11日至12日(因与英语四六级考试冲突,期间未进行确认的考生,可于13日至14日前往日照师范学校完成确认),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咨询电话:0633-8772993;确认地址:日照市烟台路80号,具体位置见附件3。

  (2)日照师范学校:户籍、居住地(须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在日照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前往日照师范学校校内体育馆进行确认。

  确认时间:12月11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联系电话:0633-8779628;确认地址:日照市山东路303号,具体位置见附件3。

  2.确认材料。

  (1)以户籍或居住地在日照报考的考生:

  ①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 (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在读生可提交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以户籍在日照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以居住地在日照报考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2)日照驻地高校在校生(就读学校在日照市):

  ①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无法确认考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及在读年级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还需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按上述“(1)、(2)”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

  3.特别提示:

  (1)现场确认时,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为提高效率缩短考生现场确认等候时间,请考生需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现场审核时使用。

  学信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能够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之一(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可不提供):①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2)学历证书无法通过验证的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考生,将被列入国家限制数据库,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1.考生现场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12月15日24:00。

  2.缴费要求。

  所有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可补办。

  特别提醒:多人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上报名时,请勿在同一浏览器同时登录多人账户操作(可登录一个账户报名完成后退出系统或关闭浏览器,再重新登录第二个账户),否则可能导致照片或报考信息混乱,或造成一人缴费多次而另一人缴费不成功的情况,操作不当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试费一旦缴纳,即入省级国库,无法退费,请考生务必慎重选择。

  3.收费标准。

  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7〕63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240元。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考前一周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

  (五)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至5日,考生面试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须知》见附件4)。

  (六)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2020年3月3日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

  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制发纸质合格证明。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提供给认定机构快速审查使用。

  四、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参考,若出现考试违规情形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

  特别提醒: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因他人代报或本人填报错误造成报考信息有误,或考试期间、考后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造成考试合格证明与身份信息不一致,相关考试信息和考试合格证明信息将无法更改,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三)参加2019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参加2019年下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注册的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等关键信息须与笔试报名时完全一致(填报姓名信息务必仔细检查,不可加点、加空格等特殊字符),否则系统无法识别已合格的笔试成绩,不允许进行面试报名操作。

  (四)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特别提示: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日发〔2018〕42 号)要求,日照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实施。请面试合格的考生关注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官网公告。

  附件:1.实习支教师范生教师资格面试报考说明

  2.港澳台居民教师资格面试报考说明

  3.现场确认点位置图

  4.面试须知

  日照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日

  附件1.

  实习支教师范生教师资格面试报考说明

  实习支教师范生是指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选派,到农村中小学校实习支教的高校在读师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和《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鲁政办发〔2015〕60号)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做好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鲁教师字〔2016〕10号)要求,山东省组织选派高校在读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实习支教工作。实习支教师范生报考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

  实习支教师范生网上报名时间:12月11日—13日。

  二、考区选择

  符合条件的实习支教师范生报名参加面试时,应登录教师资格报名系统选择我省相应市“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报名。

  2019年下半年正在农村学校实习支教的师范生,须选择实习支教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为面试考区,在支教地参加面试。例如,济南大学派出到菏泽市正在实习支教的师范生,报名时应选择“菏泽市考区(实习支教师范生)”作为面试考区。

  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已经返回学校的实习支教师范生,经考核合格,且未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面试的,应选择户籍所在市或就读学校所在市标有“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报考。

  三、报名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12月11日—14日。

  目前正在实习支教的师范生面试报名审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办理,考生无需到现场审核。

  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已返回学校的师范生,未以实习支教生身份报名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凭实习支教合格证明及公告中规定的现场审核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

  我省选派赴新疆喀什地区、兵团十二师实习支教师范生,实习支教一个学期期满,且经当地考核合格的,可参照省内完成实习支教返回学校的师范生报考方式报名。

  四、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12月15日24:00。

  实习支教师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应经常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报名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实习支教师范生,仅有一次机会以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名参加面试,再次报考面试的应以一般考生身份报名。

  (二)实习支教师范生选择“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前,请务必向派出高校实习指导老师咨询,确认是否具备参加实习支教师范生考试资格。目前正在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参加面试后,未完成实习支教任务或实习支教考核不合格的,给予实习鉴定不合格结论,将影响其教师资格认定,其责任由实习支教师范生本人承担。不具备参加实习支教师范生考试资格或已使用实习支教师范生身份报考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应以一般考生身份报考,错报“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将不能参加本次面试,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的其他条件、程序和要求,请仔细阅读《山东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附件2.

  港澳台居民教师资格面试报考说明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山东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考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

  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符合《山东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中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五、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六、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应选择居住市的考区为面试考区,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市的考区为面试考区。

  特别提示:港澳台居民未参加内地高校师范生实习支教项目的,不可从“实习支教师范生”考区报名。

  七、港澳台居民在报名资审核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毕业证书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在读生可提交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港澳台居民在山东省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报名时间、程序及其他条件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详见《山东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附件3.

  现场确认点位置示意图

  

 

  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确认点位置示意图

  

 

  日照师范学校现场确认点位置示意图

  请考生注意: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前往指定确认点办理审核和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对于走错确认点的考生,不予办理审核确认,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请考生认真核对确认点。

  1.确认地点及时间。

  (1)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日照驻地高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生(就读学校在日照市)须本人前往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综合事务大厅进行确认。

  确认时间:12月11日至12日(因与英语四六级考试冲突,期间未进行确认的考生,可于13日至14日前往日照师范学校完成确认),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咨询电话:0633-8772993;确认地址:日照市烟台路80号。

  (2)日照师范学校:户籍、居住地(须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在日照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前往日照师范学校校内体育馆进行确认。

  确认时间:11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电话:0633-8779628;确认地址:日照市山东路303号。

  2.确认材料。

  (1)以户籍或居住地在日照报考的考生:

  ①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 (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在读生可提交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以户籍在日照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以居住地在日照报考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2)日照驻地高校在校生(就读学校在日照市):

  ①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无法确认考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及在读年级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③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还需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按上述“(1)、(2)”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

  3.特别提示:

  (1)现场确认时,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为提高效率缩短考生现场确认等候时间,请考生需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现场审核时使用。

  学信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能够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之一(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提供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可不提供):①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2)学历证书无法通过验证的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考生,将被列入国家限制数据库,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附件4.

  面试须知

  为方便考生提前准备面试,现将面试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月4日至5日;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科目。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科目;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科目;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7个科目。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确定。

  (三)注意事项。

  1. 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已取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201A、202A、301A、302A。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其中,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三、面试流程

  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

  (一)考生报到。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两证缺一不可。

  (二)候考。考生在候考室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号候考。

  (三)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四)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人员依次引导至相应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五)回答规定问题。备课结束,监考人员依次引导考生到相应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六)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七)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将本人试题清单、备课纸交给考官,离开考点。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考生不使用国考面试测评系统,考生本人须提供申请学科的同一版本教材两本,不得有任何标记和涂改,并于考试当天提前半小时将教材交给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取回,其他面试流程与上述基本一致。

  四、面试要求

  (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间到相应考点的指定候考室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及未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二)考生在候考和备课时,除必要的文具和证件外,禁止携带任何与面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存储有与面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严禁开启、使用具有通话和收发信息功能的设备。考生在候考和备课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使用备课室提供的稿纸备课,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备课稿纸面试。

  (三)考生在考点内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自由走动、互借文具;不抄袭或帮助他人抄袭,不夹带资料,不冒名顶替。

  (四)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考点,不得逗留或返回,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五)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考官和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六)凡有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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