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幼儿园几项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9-08-13 16:20:21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山东教师资格证
各县区教体局,市开发区、高新区社发局,市直各学校: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为做好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暑期安全防汛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落实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安排应急值班人员,保持信息联络渠道畅通。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配备必要的铁锨、沙袋、雨靴等防汛排涝器材,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二、严禁组织开展集体活动。未经允许,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汛期一律不得在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集体活动,也不得统一组织学生在外开展任何集体活动。
三、规范整顿社会培训机构。加大有偿辅导班治理力度,在职教师一律不准参与辅导活动,学校一律不准出借场地用于辅导活动。
四、开展“教师访万家”活动。组织教师在暑期期间采用各种方式,加强与家长沟通联系,了解学生状况,加强防溺水等各项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市教育局。
菏泽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