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如果申请人已怀孕怎么办?
- 时间:
- 2021-05-24 11:04:04
- 作者:
- 吴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山东教师资格证
【导读】我们都知道,教师资格认定环节中,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那么申请人已怀孕怎么办呢?接下来,山东教师资格认定为大家整理了以下资料,大家一起看看吧。
山东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如果申请人已怀孕怎么办?
山东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具体项目涉及到五官、视力、X光胸透检查等,但有一些同学处于正处于孕期,是不能做胸透检查的。那这种情况还可以通过认定体检吗?
在教师资格的认定中,如果体检者已怀孕,对于申请人怀孕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未怀孕的,必须做胸片检查。
2.已怀孕的,孕早期必须当场验孕,自带怀孕证明不予认可,孕中、孕后期明显显怀的,医院会酌情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疑似怀孕的,必须在医院当场验孕,体检医院当场确认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4.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目前很多省份体检标准中对孕妇都有特别规定,有些地方孕妇可以免于放射科的相关检查,但是也还有一些地方一刀切。
因此考生先了解所在地区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是没有对孕妇例外的话,只有错过这一次的认定,等到下次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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