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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交通学院招聘教师8人公告(2)

时间:
2018-06-05 13:21:31
作者:
毛老师
阅读:
来源:
山东教师资格证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6)辅导员岗位人员需附加报名材料:

  辅导员1、2岗位:中共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辅导员3、4岗位:中共党员证明;大学期间担任过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或院(系)、校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提供扫描件,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过初审,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山东交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jtu.edu.cn/)公布,同时公布提交证明材料的时间、地点和笔试有关事宜。现场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经批准,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余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山东交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山东交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仪表风度等方面的能力。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达不到规定比例或简化程序的招聘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准确性。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的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监察室和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讨论决定招聘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学校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检查监督招聘工作人员执行招聘政策和遵守招聘纪律情况,接待来信来访。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531)80683959;(0531)80683131

  通讯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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