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 时间:
- 2019-01-07 14:21:12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山东教师资格证
各区、市教育(体)局,各普通高中学校,各民办高中学校:
2018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9年1月10日至15日进行,为贯彻落实全省考试安全工作会议、省学考考务及评卷工作视频会议和《关于做好山东省2018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办[2018]13号)精神,教育引导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氛围,确保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决定在全市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学校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市高中学校教职员和2016、2017级参加本次考试的全体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月9日前完成。
三、组织形式
各高中学校以学校、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活动内容
1.组织学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考生守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宣讲违纪作弊典型案例,让考生知晓考试作弊行为会产生入刑、记入诚信档案等严重后果。特别强调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不允许将手机、手表带入考场、严禁考试舞弊行为、外语考试实施程序与指令(开考前15分钟停止进场)等规定。
2.以育人为根本,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并要求每位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由学校收齐存档。
3.各高中学校要以发放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典型案例,动员家长配合做好对考生的教育监督。
五、工作要求
“诚信考试”宣传教育活动是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宣传涉考法律法规、考试管理规定、营造诚信招生考试氛围的有效载体。各高中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9年1月17日前,各高中学校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本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上报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