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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广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03-11 14:20:02
作者:
娄老师
阅读:
来源:
山东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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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开发区)教育办,局属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广饶滨海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8〕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发〔2018〕25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作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

  (二)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机会。

  (三)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提高治理水平,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二)报名时间

  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日 -3日,其他镇(街道、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各镇街(开发区)教育办公室自定。

  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5-17日。2018年广饶县启慧教育学校在全县范围内招收走读的适龄自闭症、智障学生。

  (三)入学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⑴户口簿(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⑶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

  2.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⑴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证;③本学区(城区、各镇街)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

  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证;③本学区(城区、各镇街)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以上两类人员子女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在外县区小学就读的学籍证明。

  3.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因此,学生家长要按学校的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提供完备准确的入学材料。

  (四)材料审核

  报名期间由学校负责学生入学材料审核,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复核。

  (五)其他

  1.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2.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该是其父母。不是其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3.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由主管教育部门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4.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对班额的规定,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按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设置班额。

  5.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盲聋(哑)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和具备在普通学校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组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义务教育学区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

  (二)切实履行义务教育管理责任

  1.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规模和班额,着力加快热点学校“瘦身”和薄弱学校转化。要根据城镇社区建设、人口分布和流动等情况,及时立项建设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扩充义务教育资源,逐步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

  2.合理划定招生范围。要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生”的原则合理划分学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辖区内每一所学校的招生范围。

  3.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机制,保证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条件的义务教育,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全面摸底,优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保障工作,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4.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各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对入学新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县教育局按照参与阳光分班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或办理转入手续。

  (三)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入学办法、招生工作的日程安排,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要主动公布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向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让社会支持,让家长理解。要深化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让社区和家长了解周边每所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倡导“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观念,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各单位将《致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至所属学校招生范围内各类幼儿园、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由需升入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每一位学生家长阅读后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回执”单由幼儿园或小学按照班级收回,留存备查。 让每位家长熟知招生政策。

  (四)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管理

  新生报到后,学校须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开展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摸底排查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对失学辍学儿童实时监测、分类建档、精准施策、及时劝返,摸底排查情况及时书面报送县教育局。

  (六)切实规范招生秩序

  义务教育学校应按照主管教育部门确定的招生服务区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小学一年级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管,妥善解决本区域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依法依纪查处出现的违纪违规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55号令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及责任人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6445352,电子邮箱:gr5352 @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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