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德州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广大考生的一封信
- 时间:
- 2019-01-09 15:26:51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山东教师资格证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18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2019年1月10日-15日进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特别提醒如下:
1. 2015年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等3项涉考罪名。2016年修订的《教育法》新增了涉考条款,分别针对严重作弊考生、组织作弊和替考等行为做了处罚规范。《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发生的作弊信息,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入公民的公共信用平台,对考生今后升学、就业等未来学习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广大考生须认真学习知晓有关教育考试法律法规,避免无意识违规违法。
2.考生除携带必需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规定文具之外,严禁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等)、手表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严禁对试卷或答题卡(答卷)等进行拍摄上网,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开考后如发现考生将违禁工具或物品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作弊处理。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所有考场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为加强考试的管理,严肃查处打击各种考试违纪舞弊,坚决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考试期间,省、市、县教育招考机构和各考点都安排专人进行网上巡查,在入场、监考、巡视等多个环节加强组织管理和监控,并联合网信、无线电管理、公安等部门加强考点周边环境和网络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对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4.希望广大考生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和规则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摒弃一切侥幸心理,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不轻信不法分子散布的所谓“助考”信息,做到知法守法,诚信应考,诚实做人,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祝愿广大考生考试顺利。